为贯彻校党委组织部的号召,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对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,切实增强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责任意识和先锋队意识,提高其凝聚力和战斗力,2015年5月21日和5月22日,金融学院分别于舜耕校区、圣井校区召开了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大会,我院2012级、2013级、2014级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此次培训,培训由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徐明春和各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。
徐明春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总体介绍,指出,中共中央办公厅新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体现了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体现了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。作为一名积极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,认真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》是非常必要的。徐明春分别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、指导思想、工作制度、动态调整机制及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六个方面向学生党员解读了《意见》,带领全体学生党员在会前自学的基础上加深理解。同时对新《细则》与旧《细则》进行了比较,对发展党员“动态调整机制”和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解释。
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详细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》、《山东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意见》等相关文件,带领各支部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的性质、宗旨、党员权利和义务、行动指南、发展原则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,深入理解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并结合时政热点讲述了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。还就“为什么要入党”、“是否达到入党标准和要求”和“在班级、学院、学校的建设中如何发挥积极作用”三个方面的问题,引导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
本次培训会议的召开,使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对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》和《山东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意见》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,掌握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,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,同时明确了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新时期下的责任和义务,为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。
2015-05-25